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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原临时人民政府(成立)通令(270-350mm)

中原临时人民政府(成立)通令(270-350mm)
描述: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(公元1949年)三月七日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正式成立。该件即为中 原临时人民政府主席邓子恢,副主席吴芝圃、李一清签署发布的通令,并将政府印模式样随 令下发。其内容为宣布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成立,主席、副主席及重要部门负责人的任命,并 对中原区所辖行署区、直辖市及直辖专署区进行了重新划定。中原临时人民政府的成立有利 于领导全区人民统一而有组织地支援革命战争,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,完成大规模的民主与 社会改革。此件为研究建国前夕地方政府的有关情况提供了珍贵凭证。
形成年代:民国三十八年(公元1949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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